关于认定2017年“长白山人参”品牌产品的通知

时间:2017-11-01 14:08:31  作者:  人气:0次

 

各有关人参生产加工企业:
按照《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“长白山人参”品牌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吉农办科〔2017〕15号)要求,“长白山人参”品牌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2017年新申报的32种产品及到期的21种产品进行评审。评审结果为:吉林博大农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7户企业的白参茶等32种产品,珲春华瑞参业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13户企业的人参豆粉等21种复审产品符合品牌准入标准,认定为2017年“长白山人参”品牌产品。授权期限:2017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。
通过授权的“长白山人参”品牌产品生产企业,必须严格按照“长白山人参”品牌产品生产标准和“长白山人参”证明商标标识使用要求,认真组织生产,确保产品质量,积极拓展市场,扩大产品销售,加大品牌宣传力度,提升品牌形象。
未通过复审的原“长白山人参”品牌产品,其生产企业必须立即组织下架,停止使用“长白山人参”品牌证明商标。如发现侵权行为,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。
 
附件:1.2017年认定的“长白山人参”品牌产品名单
附件1.doc
文件类型: .doc 11e6a0cf213b995f6acfce35f222d723.doc (57.00 KB)
2.2017年复审通过的“长白山人参”品牌产品名单
附件2.doc
文件类型: .doc c7df00837b554f7b572e375f8ce9ecfd.doc (46.50 KB)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
 
 
 
吉林省参业协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11月1日
 
 
 
抄送:各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农委(农业局、特产局、人参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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